招聘要求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;
2.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品行、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、心理素质;
3.具有本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;
4.取得本科(含)以上学历及学士(含)以上学位的2022年应届师范类学校毕业生(毕业具体时间要求为2021年9月1日-2022年8月31日);
5.取得对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,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,并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未受疫情影响地区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,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,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;受疫情影响地区的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,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,否则依法取消聘用资格。
6.报考语文学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,其他学科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;
7.不存在违规违纪情况。